陕西我县3003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了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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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旬,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政策规定,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对****年**月**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加了***.**元,增长*.*%,最高月增加了***元,最低月增加**元。月增加养老金支出**万元,于*月**日前发放到位。这次所调整的养老金标准由四部分组成:一是进行了普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元;二是按照缴费年限进行调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年每人每月增加*元,超过**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年每人每月增加*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年的按*年计算。三是以退休人员本人****年**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元的部分按*元增加。四是****年**月**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元。以上四部分累计计算。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据悉,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已经是连续十五年调整,有效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责任编辑:李盛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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