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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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公告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前期组,涉及立项申报、办理选址意见书、概算报批、可研报批等多方面的专业领域。 *.服务内容 (*)对开展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初步建设方案、实施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进行审查。 (*)对开展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关。 (*)对开展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相关的工作。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个月,服务时间暂定为****年*月至**月。 *.服务成果 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里的*-*项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号) 联系人:蓝芷欣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