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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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受洛阳市吉利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磋商项目名称: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二、采购编号:LYZX-****-***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三、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概况: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是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有关要求的通知》(豫建墙【****】**号)的要求,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豫政【****】**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促进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豫建墙【****】**号)的要求,结合吉利区目前的实际情况,依托于云平台,通过建设渣土车GPS数据、视频监控数据集中监管平台,并与数字城管相结合,提升吉利区的城市美好形象。(详见磋商文件)。*、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质保期:*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四、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点**分;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七、磋商小组名单:魏辉(组长)、李雪梅、杨琰 。 八、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成交供应商:************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号院*号楼九、成交金额:******.**元。十、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四、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十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 购 人:洛阳市吉利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十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邮 箱:zxly****@***.com十七、附:吉利区建筑垃圾大数据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