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市大运河遗产高邮南关坝遗址保护展示(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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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大运河遗产高邮南关坝遗址保护展示(二期)工程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专业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大运河遗产高邮南关坝遗址保护展示(二期)工程建设单位高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程地点高邮船闸南关坝遗址工程概况投资额约***万元,具体以发放的控制价为准资金来源财政工程内容南关坝遗址保护展示(二期)工程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日历天最大单体面积/预计开工****年*月招标内容范围大运河遗产高邮南关坝遗址保护展示(二期)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类别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公告时间集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 -**:**,下午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报名;投标保证金伍万元。要求在资格审查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招标公告后附件。资 格 审 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开评标;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年**月(含)~****年*月(含)(近*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要求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评标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报价**分、施工组织设计**分、业绩*分、项目经理答辩*分,共计***分)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报名申请书原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企业已换新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须提供带清晰二维码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个月来【****年**月(含)~****年*月(含)】的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控制价网下购买、咨询。本项目公告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月**日**:**。本工程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联系人:倪阳 电话:***********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高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一、提前缴纳说明
*、工程投标保证金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高邮环城路支行
账 号:*****************
*.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
*.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高邮支行
账 号:*****************
*.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屏淮支行
账 号:**********************
联系电话****-********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号。
*、投标保证金只可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提前一日进行打款,并于下一工作日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周六周日打款的,下周一下午领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的)或电子回单(采用网银的)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高邮市缴纳保证金时已备案并提供过原件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承办方: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代理承办,开标当日,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统一递交给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按要求提出退款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退还,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投标人应在收据背面注明汇入银行和委托人联系电话。
*、退还时间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号;
*.*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统一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个工作日内,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需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出具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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