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姜堰区航道管理站西三楼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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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航道管理站西三楼招租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有一处房屋向社会公开竞价租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航道管理站西三楼
二、招租场所及经营范围
招租场所:姜堰区航道管理站西三楼,面积约***平方米。
三、竞租底价及租期
租期*年(实际交房为准),年租金人民币 ** 万元整起。
四、竞租人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租赁房屋具体要求详见第十项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报名前,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后方可参与挂牌竞租(报名时须提供银行缴款凭证核验)。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后,******拟租赁物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竞得后即转作租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待竞租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报名未参加竞租的或竞得后放弃的,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保证金帐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姜堰******通达支行
帐号:**********************
*、租赁期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 元人民币,在竞得后与招租人签定合同时和租金一起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义务并将招租人全部证件和固定资产(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交给招租人后无息退还。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时间:****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路**号)。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 *月**日上午*:**-**:** 。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路**号)资格审查室。
*、联系人:孙琛 联系电话:******** ***********
八、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年* 月 ** 日下午**:** ;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九、招租竞价及成交人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整租方式,竞租底价为年租金 **万元人民币。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方式进行。
*、竞价档次为 **** 元人民币或 **** 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可跨档,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底价 ** 万元人民币,第一轮最高报价为第二轮底价,第二轮最高报价为第三轮底价,第三轮最高报价为本次招租的最终价。
*、竞租结果将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必须在接到通知书当日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特别提示
(一)竞租人竞租该房屋后不得用于饭店、水产品经营、宾馆、浴室、洗车、KTV、网吧、危险品或有噪音、污染的行业。
(二)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三)竞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时,须另向区江苏******缴纳成交金额*%的代理服务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航道管理站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