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采购东城区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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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采购东城区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一来源公告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东城区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三号综合楼。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号, 联系人:张璇,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东城区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宏达, 联系电话:***********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为确保东城区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两级管理、三级服务”新格局,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工作“一点登记,多点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服务管理新模式,中心自****年起,启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试点工作,****年作为试点成功范例通过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组的综合评估评价,最终于****年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的推广工作。东城区根据本区人事档案数量以及加工人事档案所需的场地、硬件等,中心向财政报送该项目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年*月和****年*月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最终由北京北控******(以下简称“三兴公司”)******签订了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现该合同已履行完毕。为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加工的延续性,****年中心申请财政预算***.*万元,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约*.*万份。财政已全额批复。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市、区、街道(乡镇)******研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档案管理、档案服务、数字******提供平台技术维护、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等相关辅助服务。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为保证数据一致性且本次采购数量未达到原服务采购数量的十分之一,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况。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三号综合楼。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序号 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目前,市、区、街道(乡镇)******研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档案管理、档案服务、数字******提供平台技术维护、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等相关辅助服务。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为保证数据一致性且本次采购数量未达到原服务采购数量的十分之一,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况。 孙晓淀 中国电信 高工 * 何晓新 中科院软件所 高工 * 孙志华 ****** 高工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东城区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联系人:张璇,联系电话:***-********),以及使用单位东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号,联系人:张璇,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pdf; ****年*月**日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