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市人民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消防增补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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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人民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消防增补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Report 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扬中市人民法院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消防增补工程 采购主要内容: 通风排烟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扬中市环城北路***号) 供应商地址:扬中市环城北路***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在土建工程中配套的消防系统施工已由江苏******施工,相关管线已经预埋到位,为保持施工的延续性的要求,对本工程比较熟悉,在此方面具有其他施工单位不可替代性。 *. 消防施工专业性较强,江苏******具有规定的相关专业资质要求,一年多来一直配合土建工程进行专业的消防预埋施工,为保证本工程施工的完整性,江苏******具有本增补工程施工的唯一性。 *. 根据发布的技术标准,对原来已经招标并施工的消防工程又进行了设计变更,增补了通风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为保证工程建设能按序推进,将增补的内容并入原消防系统一并施工。原施工单位江苏******已经做了大量的工程量。为保证原项目一致性和配套的要求,具有本工程实施的不可替代性。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新坝人民法庭改扩建消防系统增补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采购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消防增补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序姓名单位职称*王荣梅江苏省******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施******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瑞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施爱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唐靓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扬中市港联社区内,三之三幼儿园旁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扬中市人民法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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