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安置房分配研究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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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安置房分配研究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 光明区安置房分配研究 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区安置房分配研究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格衡土地房******、深圳市世******、深圳市英联资产评估土*******家单位报名应标。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竞价方式 序 号 应标单位名称 报 价 (元) 备 注 * 深圳市格衡土地房****** ¥****** * 深圳市世****** ¥****** * 深圳市英联资产评估土******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世****** 项目成交金额: 柒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形成*个研究成果等,包括《光明区安置房分配实施细则》(暂定名)、《光明区****年度安置房分配工作方案》(暂定名)及起草文件说明等,在接受委托后*个月内完成(因征求部门意见、报送审批等程序,导致时间延长的,不计入完成时限),具体服务成果及服务期限详见购买前公告。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