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鱼塘定向发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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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鱼塘定向发包方案杏坛镇 路涌
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
鱼塘定向发包方案
在****
年 ** 月 ** 日的投包活动中,“新七亩”这口鱼塘流标。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鱼塘定向发包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路涌村“两委”、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协助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以下简称“路涌股份社朝阳小组”)组织,为使路涌股份社朝阳小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鱼塘定向发包,路涌股份社朝阳小组经股东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定向发包方案:
资产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发包方:路涌股份社朝阳小组;
*.定向发包对象: 曾巨能
;
*.资产名称: 新七亩
;
*.鱼塘数量及面积:共有 *
口,总面积约: *.*
亩
;
*.标的物所在位置:路涌村朝阳组;
*.资产使用范围:按所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养殖和种植;
*.合同的起止期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开始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资产名称面积(亩)定向发包价格(元/年)定向发包对象合同时限(年)合同起止时限备注新七亩*.******曾巨能* 合同开始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资产定向发包基本信息:
*.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 **.表决方式:采用股东户代表方式进行表决;
**.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定向发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方于*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 路涌村委会 签订承包合同,并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鱼塘承包款给予发包方。若中标方在上述时间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鱼塘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该鱼塘另作投包;承包方以后在每年的*月**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年度鱼塘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从第二年起,若承包方逾期超过*个月未足额上缴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该鱼塘另作投包,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
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路涌村民委员会
账号:******************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二、其他
*、本次鱼塘定向发包,若承包方在本年度期内退包的,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对该鱼塘进行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含鱼塘在内)。
*、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组)鱼塘承包合同》。
附:*、《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鱼塘承包合同》
*、《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
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朝阳小组
(杏坛镇路涌股份合作经济社代章)
****年*月** 日
注:本定向发包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