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分局 新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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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安局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分局 新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第一章 投标邀请
经枣山园区财政局备案(备案编号**************-*),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托,现对新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AZFCG****-***号(本项目招标编号以此为准)。
二、招标项目:新办公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五、采购人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附件(即招标文件)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流程注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名义参与投标)。
七、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月* 日*:**-*:**(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河堰路***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安区枣山镇站前大道东段*号*楼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受理联系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