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省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总集成项目采购前院内论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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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总集成项目采购前院内论证公告湖北省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总集成项目采购前院内论证公告来源: 信息中心 作者:Sun Jing 时间:****-**-** 点击:次根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院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三圈”战略,以临床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以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评测为建设目标,对我院信息系统进行整体设计、改造和完善,借助信息化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我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效率,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基本技术支撑,为医院未来深入的精细化管理实践做铺垫,进而提高医院整体水平,最终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评审。 为实现上述信息化建设目标,拟招标信息化建设总集成,在建设周期内配合我院完成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评审。各供应商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内容(见附件),撰写建设方案进行院内招标前论证。 供应商报名资格: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出具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在三甲医院实施过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万元),具备集成平台软件著作权。 符合以上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三甲医院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来我院信息中心报名。报名有效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截止。 联系人:刘主任、孙老师 联系电话:***-******** ***-******** 信息中心 ****年*月**日 附件: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