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自然告字〔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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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自然告字〔****〕*号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大宅和道光村民小组N**-*#A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用地分类代号R*),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容积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年、商服**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 (*)土地位置: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道光和大宅村民小组N**-*#B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容积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 (*)土地位置: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道光村民小组N**-*#C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容积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 (*)土地位置: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道光村民小组N**-*#D地块;(*)土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分类代号M*);(*)容积率:不小于*.*且不大于*.*;(*)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地块挂牌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胡、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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