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转让】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感知安保二期、三期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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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感知安保二期、三期第二次公告项目编号:BHZR******* 资产转让方: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批准机构: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锡滨区资委发〔****〕**号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告日期: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 挂牌终止日期:****年*月**日 交易日期:公告结束后见交易安排公告 交易方式: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方的,采用电子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方的,由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交易方式; 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方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的情况下,顺延五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一、转让资产情况 转让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详见清单附表 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二、特别事项说明 因感知安保二期、三期及***工程拟转让安保电子设备处在用状态,该转让资产必须至感知安保二期、三期及***项目替代系统新建时同步开展资产交接工作。 三、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授权分支机构。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进、维护、管理资格(受让方自有的或授权其分支机构投标的法人所有的)。 *、意向受让方须有成功运维类似项目的案例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项目合同书)。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集中看样,日期:****年*月*日上午*:**-**:** 联系人: 曹警官 电话: *********** . 未在集中看样日期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其他说明 (*)此次转让为整体转让。 (*)标的物的交接以现状为准。 四、对最终受让方的要求及说明 *、最终受让方在收到并签署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确认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资产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转让合同。 *、在双方签订完产权交易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产权转让总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 *、交易服务费按苏价费〔****〕***号文执行。由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向最终受让方收取。 *、涉卖资产的拆除由最终受让方负责、费用自理。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保证金交纳: (*)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汇入本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时,请仔细核对保证金账号)。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农业银行电话:****-******** (*)交纳保证金后,凭保证金交纳凭证至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 *、关于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如非资产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在资产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拒绝按规定协议成交的; (*)在交易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最终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与资产转让方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的; (*)提供虚假资料的; (*)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保证金退还 (*)未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将会在成交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予退还。 *、报名资料 (*)《公有资产转让登记表》(含承诺书),可到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 (*)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保证金交纳凭证。 *、接受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方式: 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六、其他 本公告为本次资产转让的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资产的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无锡市******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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