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镇宁自治县简嘎乡村寨连户路硬化项目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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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简嘎乡村寨连户路硬化项目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镇宁自治县简嘎乡村寨连户路硬化项目施工招标
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县脱贫******委托******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简嘎乡村寨连户路硬化项目施工招标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对四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在响应性评审中,贵州******清单的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码不符,其余三家提供的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一致同意均按废标处理,建议重新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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