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建设项目(一片区)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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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建设项目(一片区)施工招标废标公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建设项目(一片区)
施工招标废标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招标人) 委托的重庆顶轶******(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建设项目(一片区)施工招标于****年**月 **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其中贵州******投标书中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五年以上的投标单位证明”,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页“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不符,符合废标条件B*.*;******,“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名称(贵州合阳)与公章和资格证书等名称(贵州和阳)不一致”,与招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准”不符,符合废标条件B*.*,专家组认为剩余两家不具有竞争性。
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