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西秀区虹山湖二期棚户区改造H3(H3山体排危复绿工程)、H4(H4-1、H4-2)商业安置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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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虹山湖二期棚户区改造H*(H*山体排危复绿工程)、H*(H*-*、H*-*)商业安置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废标公示西秀区虹山湖二期棚户区改造H*(H*山体排危复绿工程)、H*(H*-*、H*-*)商业安置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招标人) 委托的重庆顶轶******(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虹山湖二期棚户区改造H*(H*山体排危复绿工程)、H*(H*-*、H*-*)商业安置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一标段)于****年**月 **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郎******、四川******四家投标文件均不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条,对以上四家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建议重新组织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