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农业产业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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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农业产业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废标公示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农业产业观大道建设项目勘察(二次)
招标废标结果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招标人) 委托的湖南******(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农业产业观大道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于****年**月 **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家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封面没有标记纸质文件,未通过评审,均作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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