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新区大数据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中心二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中标评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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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大数据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中心二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中标评审结果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的高新区大数据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中心二期租赁服务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大数据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中心二期租赁服务项目 交易编号:****-ZFCG-****二、招标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年**月**日 **:** 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评标委员会组成: 龚凯,杨娟,张宏,蒋虹,王玲玲 四、中标候选供应商信息: 包号(品目名) 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元) 供应商地址 备注 高新区大数据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中心二期租赁服务项目 第一候选供应商 ******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高科*号C栋**楼 第二候选供应商 ****** ******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湖滨路**号 第三候选供应商 深******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号讯美科技广场*栋*层***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炜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一期**栋*单元**层*号 邮政编码:******采购人将从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