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刘晓兴、黄双英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16号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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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刘晓兴、黄双英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号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平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平乐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对被执行人刘晓兴、黄双英共同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刘晓兴、黄双英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号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平国用(****)字第******号]。标的物详情:本次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平国用(****)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该土地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号,附近有平乐县第三小学、平乐县一中等。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第一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三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请与主办法官或内勤联系统一集中前往。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价不含办理土地过户和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收取的各种费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乐县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 李法官。****-*******执行局内勤联系地址:平乐县人民法院(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 平乐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刘晓兴、黄双英位于平乐县平乐镇半边街**号土地使用权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