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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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鹿邑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河南******受鹿邑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就鹿邑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鹿采购【****】****号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于 ****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磋商小组: 闫振强、王玉林、刘彩霞 评审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评审,并对各供应商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结果如下: 成交单位: 中国************ 服务期限:一个周期(合同一年一签订,三年为一个周期) 地 址:
周口市邦杰大道南段五、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七、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采购人:鹿邑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地 址: 鹿邑县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鸣路*号院*号楼*层***号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