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工程实践中心南侧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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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工程实践中心南侧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工程实践中心南侧景观工程(施工)澄清、说明、补正(一) 一、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作如下补充: 增加: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称证书编号 性别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十一、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职 务 性别 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最高学历 手机号码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澄清、说明、补正(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若需要书面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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