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太康县第一综合农贸市场3号楼东2单元1层西户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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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太康县第一综合农贸市场*号楼东*单元*层西户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law_court.htm?&user_),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太康县支农西路与财鑫路交汇处西北侧太康县第一综合农贸市场*号楼东*单元*层西户住宅,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所记载,用地单******太康分公司,用地项目名称为太康县支农路农贸综合大市场,用地位置为支农路北侧,财鑫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建设规模为商业*万平方米,住宅*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复印件所记载,建设单位(个人)******太康分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太康县第一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位置为财鑫路北段西侧,一期经济适用房南侧,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所记载,建设单******太康分公司,工程名称为太康县第一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地址为财鑫路北段西侧,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备注:批发市场*#、*#、*#、*#、*#、*#楼);《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记载,证号为太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太康分公司,座落为太康县财鑫路西侧支农路农贸市场,地类(用途)为商业 居住,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终止日期为商业****年*月**日 居住****年*月**日;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所记载太康县第一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面积作为计容面积,该地块规划条件中容积率下限为*.*,上限为*.*,设定该地块容积率为*.*,则*#、*#楼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号楼至*号楼销控表》所记载,评估住宅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估价对象结果明细表)。包括其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室内不可拆除的装饰装修等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等动产和其他债权债务等。商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成年份为****年,住宅朝向均为朝南,结构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较好。所在楼栋维护状况较好,主体结构完好,无明显地基下沉及墙体开裂的现象,功能布局合理。所在楼外墙面部分刷防水涂料,部分贴面砖,入户为防盗门,室内客厅及餐厅地面铺地板砖,部分铺地板革,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部分为石膏板吊顶,部分刷乳胶漆并用石膏线装饰;卧室地面铺地板砖,部分铺地板革,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板砖,内墙面贴瓷砖,扣板吊顶;塑钢窗。配套设施:有水、电、天然气、消防、电梯等。交通条件:估价对象位于太康县支农西路与财鑫路交汇处西北侧附近,附近有阳夏路、交通路、银城北路、支农西路等多条主次干道,道路交通便利,对外出行方便。生活服务设施:该小区周边有聚银超市、喜洋洋超市、远大超市(名烟名酒)、西城中心超市、宏泰国际大酒店等生活服务机构;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太康县妇幼保健院、太康县肿瘤医院、太康眼科医院、太康县糖尿病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有河南华夏外国语高级中学、河南华夏外国语小学、华夏双语小学、太康卫校、太康跨世纪学校、诺贝儿国学幼儿园等教育资源;估价对象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适合居住;周边繁华度高,人流量大,适合商业服务。社区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小区为农贸市场,小区建设规模较大,绿化一般,物业管理一般,公共设施齐全,适合居住;周边繁华度高,人流量大,适合商业服务。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时安排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按法律规定享有购买权人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供优先购买的法律手续。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周口市汉阳路支行,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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