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冶市人民法院关于大冶碧桂园城市花园商业1号楼1-6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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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风普与被执行人曹红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曹红新、张海英共有的位于大冶碧桂园城市花园商业*号楼*-*商业房地产一套(合同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进行评估、拍卖。法院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大冶碧桂园城市花园商业*号楼*-*商业房地产一套合同编号:**********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曹红新、张海英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黄华 联系电话:***********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