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潘仲毅所持有的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250股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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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潘仲毅所持有的浙江嵊州***********股股权(“来拍法服”咨询编号:******)。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浙江嵊州******对于股权拍卖竞买人有相应限制条件,详见附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至少一个工作日前向嵊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公司企业等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的,也须按公告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不提供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六、特别提醒:因股权的特殊性,请竞买人自行向浙江嵊州******和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信息。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能否过户及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有意者请亲自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天前与本院联系。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开拍*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十、拍卖余款自竞买成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成交价低于***万的为*天,成交价为 ***万至****万的为**天,成交价在****万以上的为**天)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嵊州支行,账号:*******************]。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司法网拍小组案件承办人电话:****-********;丁法官淘宝技术咨询:***-***-****; 嵊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潘仲毅所持有的浙江嵊州***********股股权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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