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龙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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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李屯总支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龙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龙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RC****-HN-ZZDL-***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为提升龙盛社区党建服务水平,宣传党的形象,党群服务中心党建装饰装修工程
*、采购范围:规格清单内的所有内容设计制作及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龙盛社区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四、竞争性磋商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点**分,在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朱雪琴、刘乐玲、李乐在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地址
第一成交候选人:******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政和路交叉口秀谷尚街S*号-*-***
成交金额:******.** 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地 址:西平县盆尧镇政府院内
成交金额:******.** 元
八、公示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示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示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李屯总支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龙盛社区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