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物业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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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物业中标公告[****-**-**]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物业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物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关河西路**号
中标金额:******.**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童爱民、朱让宁、彭秀红、孙俊文、郭建华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芜湖经开区
联系人:郭建华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 安徽阜阳
项目负责人: 马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城市之光写字楼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投标人业绩:
*、淮安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金额:*******元/年,建筑面积:*****.**m*,合同签订日期:***.******.***)
*、海门临江科技创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万元/*年,建筑面积:******m*,合同签订日期:***.******.***)
*、三晶世界科技产业物业委托服务(金额:***.****万元/年,建筑面积:******m*,合同签订日期:***.******.***)
*、钟楼科技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金额:*******元/年,建筑面积:*****m*,合同签订日期:***.******.***)
市优项目: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获奖时间:***.******.***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获奖时间:***.******.***
招标人:******
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