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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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受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LNZC***********/LNZC***********)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包号设备名称**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辽宁”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到******(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东体育馆东侧),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号
项目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号
项目联系人:董谕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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