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高新南片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工作现场法律服务团队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PSJY2019151718)的澄清公告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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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南片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工作现场法律服务团队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PSJY**********)的澄清公告之二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各投标人: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一、“五、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中“*.*付款方式”现澄清修改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之日止,最长服务期限九个月,财政性付款按以下方式支付:①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月(共*个月)服务费用;②项目执行第*个月每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③最后一个月费用在该标段项目完成半年后支付。二、“五(一)项目报价表”改为:项目分项报价表标段总报价项目执行期限每月人数(人)每月每人单价(元)每月服务费用(元)备注A标段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B标段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C标段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第*月* 备注:项目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之日止,最长期服务期限*个月。项目有可能提前完成,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澄清后的内容给为准。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附件:关于高新南片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工作现场法律服务团队供应商项目的澄清公告之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