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平镇申嘉湖西延高速出口长岗村段绿化节点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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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按以下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公证人员现场核对,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递交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递交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缴费证明;*、现场电子标书开标的,还应携带单位 CA 锁(供开标现场解密其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中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中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本人身份证仅限于居民身份证。以上须递交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经招标人或公证人员现场核验后退还(除授权委托书外)。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参加开标会的,或者参加开标会并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