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物业化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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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物业化管理服务)服务类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南安市水利局行政区域南安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南安市水利局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号办公大楼*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 *-* 水库管理服务 否 ***(座) **,***,***.**** ******** ****** 包:*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提供资质证明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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