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加工12万平方米建材(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加工**万平方米建材(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
编号:****-***
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备案申请、《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加工**万平方米建材(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信息公开情况说明等材料收悉,经形式审查,同意备案。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请你单位对照环评及承诺备案的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注:根据《丽水市环保局关于“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细则》,我局仅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建设单位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自行负责,现将《青田县汇华工艺制品厂年加工**万平方米建材(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进行公开。建设单位自行公开链接:http://***.******.***/forum.php?mod=viewtdread&tid=******&ext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