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深圳市排水信息系统工程(一期)项目质疑事项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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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购质疑复函〔****〕*号
******:****年*月**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深圳市排水信息系统工程(一期)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市排水信息系统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SZCG**********)有关问题,我中心已组织项目原评审委员会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定你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作投标无效处理。你司要求评审委员会撤销上述结论。事实和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信息化系统,硬件采购数量很少,系统建设绝大部分成本为信息化软件及模型的二次开发,该部分成本核算与投标人的技术水平、人员配备及以往的项目经验关系紧密,不同的投标人在实施该项目时成本差异很大。同时,本项目作为深圳排水信息系统工程的一期项目,具有示范带头意义,你司及联合体单位愿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微利建设该标杆项目。你司******,在信息化及水务行业服务多年,具备深厚的项目实施与交付经验,开发的排水相关软件******,软件产品具有成熟性、可拓展性等特点,在应对本项目需求时,可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调整,无需重新开发,因此可大大节省人力成本与交付周期。同时,你司自有强大的项目交付安装及施工团队,******,项目开发人员及******内部低成本消化。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作为你司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该院配备专业的水力模型开发团队,具备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与系统开发能力,并与多个比较知名的模型平台厂家(奔特力、DHI等)有深度的合作,前期已采购了各种水利模型平台并针对过往项目进行了二次开发。故在模型方面及模型决策应用方面可有效降低成本。同时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下属的信息中心可投入一部分自有的生产科研经费,进一步降低该项目的开发成本。以上内容你司已于项目评审当日向评审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承诺以薄利承接该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该项目建设。*.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价格分的计算方法为最低价最高分,即采购人希望能在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基础上使招标价格尽量优化,价格是能否中标的重要因素。故你司在严格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投报了此价格,你司认为该价格是符合采购人的意愿和利益的。*.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江苏******(******)投标报价仅比你司高出*.*万元,评审******的报价合理性提出质疑,你司认为评审委员会单独认定你司投标报价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是不合理的。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二、答复意见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你司在本项目评审当日提交的《报价合理性说明》中提及“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下属的信息中心可投入一部分生产科研经费”,但你司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未明确说明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投入的科研经费额度,《报价合理性说明》也未明确说明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可投入科研经费的投入时间、投入额度等。评审委员会认为你司投标报价的整体成本结构具有不确定性,报价的低价理由不充分,无法确保在现有报价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因此,你司投标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第*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在项目******提交《报价合理性说明》,该公司提交的说明中,详细陈述了针对本项目的研发基础条件、已取得的知识产权、人员投入、硬件设施价格等,对成本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承诺函,承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评******提交的《报价合理性说明》。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此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