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县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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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锦****** 灵寿县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河北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灵寿县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河北锦******工程地点:太行山高速灵寿出口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筹措解决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生态停车场*座,面积*万平方米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本项目招标内容总投资估算:**.**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锦******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寨头乡水峪村 地址: 石家庄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吴晓磊 联系人: 吕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