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站点建设资金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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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遥感监测站点建设资金项目澄清公告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号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辽源路***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号楼*层 联系方法:***********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站点建设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ZFCG**********本次变更涉及标包包号标包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站点建设资金项目三、首次公告日期 ****-**-** **:**:**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需要交纳 变更为: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号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不需要交纳。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时退还。澄清公告一经发出,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姓名:周涛 电话:***********供应商请在****-**-** **:**:**前在***.******.***.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附件----------- 附件*附件: 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