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7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二期)(大东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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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二期)(大东区)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二期)(大东区)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年沈阳市小区配套工程(二期)(大东区)-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监理 建设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填报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工程类别 监理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建设地点 沈阳市内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 沈阳******沈阳****** 沈阳******项目负责人 姜炳良王英凯 吴薇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合格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评审得分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