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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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安政采****第**号二、采购人: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四、项目名称: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采购项目五、项目内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报名企业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报名企业必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合法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许可证明资质条件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应具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训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工种的实训设备和实习工位数不得少于参加培训学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要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确保培训期间人员安全;*.必须具备培训过程实时监控的条件;*.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根据临人社发〔****〕*号文件要求属地管理原则,招投标仅限于安泽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和单位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一)领取磋商文件时,参加报名企业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合法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许可证明资质条件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二)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三)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大厅。(四)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应当在领取磋商文件时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九、磋商时间:****年*月**日**:**;十、磋商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会议时自行携带磋商文件至会议现场。十二、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三、联系方式集中采购单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赵先生***********采购人: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王先生***********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