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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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更正公告
受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福******对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JJR****-***
*.隶属品目:货物
*.隶属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首次公告日期:****-**-** **:**:**
*.原公告地址:http://***.******.***/web/article/*********c**b**c***c*dc*******b*.html
*.PPP项目标识:非PPP项目
*.购买服务项目标识:非购买服务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事项和内容:原招标公告二、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辆
现变更为二、项目内容: 公务用车*辆
*.更正日期:****-**-**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利龙
*.联系方式:****-*******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陇南市成县陇南大道中段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利龙****-*******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会议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号路第三安置区*排*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譞昊****-*******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福******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