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疗仪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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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激光中频电雾化治疗仪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超声激光中频电雾化治疗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 四、招标内容: 五、招标控制价: 六、采用采购理由: 现要采购此类超声激光中频电雾化治疗仪为国家专利保护品牌,无法通过其他厂家购买,智能通过此厂家进行采购,为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采用的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八、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及投标(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公示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cn)、信用山东(***.******.***.cn)及信用青岛(***.******.***.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九、供应商申报文件组成: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报供 *、申报供应商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的承诺;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 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采购人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十二、招标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招标办电话: 联系人:崔学良 *.邮箱: *.传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