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门路西段31号土地围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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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路西段**号土地围挡项目 ****-**-** **: 招标公告项目名: 剑门路西段**号土地围挡项目截止**秒**分*时*天还有比选内容 剑门路西段**号土地围挡项目 比选公示信息 一、比选人名称: 中国铁路。 二、 比选人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西段**号。 三、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及比选控制金额: 该项目为中******绵阳工务段成本项目,比选控制金额**.**万元。 四、 比选项目介绍 ㎡; 琉璃瓦围墙瓦顶***m;室外混凝土地坪***㎡。 工程地点: 五、 参选人的资质标准 该项目参选人资质要求为: 六、 比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参选文件由参选人自行保管,在比选时直接递交比选委员会。 七、 比选时间:暂定****年**月**日**时**分。 八、 比选地点:暂定绵阳市一环路西段**号绵阳工务段招待所比选会议室。 九、 比选要求 *.参选人准备好比选申请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 *.参选人网上报名后须缴纳竞选费,竞选费***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户名:中******绵阳工务段,开户行:绵阳市建行剑南路支行,账号:),竞选费缴费凭证上需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参选人缴纳竞选费后需与比选人联系,确认审核后方算报名成功,竞选人凭竞选费缴费凭证到比选人处领取比选文件。竞选费不退还。 *.联系人:黄常杰,联系电话:。 十、 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的最低报价作为中选者。 合同单价在执行预算单价基础上按中选总价对控制价降幅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中选价/控制价)****%,工程完。 十一、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 参选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程序与绵阳工务段签订合同,合同工期**天。按合同约定,否则,中选人承担,比选人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该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验工计价,计价时必须按计价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其它 *.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包括合同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且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结算。 *.实际完成工,结算时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实际完成工作,结算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最类似项目单价计算。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则按****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本合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计算,并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投标价/控制价)****%。其相关措施项目费按基本费率计取,规费费率按施工单位规费证所核定费率计取,税金计费费率依据国家法律相应调整。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和****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定额》没有的项目,双方协商认价后执行。 *.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承包人须选取三种以上同类材料报发包人认质认价,且每次采购前须按发包人有关规定报送相关认价清单,待质量等级和价格认定后方可购买(认价材料不计入下浮基数)。 *.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排除某些项目被取消或改变做法的可能。 *.对本项,不排除某项或某些改为由发包人供货的可能。 *.比选人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工作量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据实收方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