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苏州市立医院(北区)采购 “显微镜”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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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受苏州市立医院(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显微镜具备如下功能要求:*、光学系统:无限远光学矫正系统,齐焦距离必须为国际标准**mm。*、照明系统:内置LED透射光照明系统;LED光源寿命≥*****小时。*、三目观察筒:瞳距调整范围**-**mm,倾斜角度**°;分光:***/*或*/***。*、目镜:**X,视场数≥**mm。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特此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楼联系电话:****-********联系人:陈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