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新区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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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字第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 ()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谈判时该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合格的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二、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谈判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及登记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谈判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点:江苏******(镇江市京口区中山东路号华星大厦七楼) 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时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方超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名称: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金港大道号 联系人:戴霄壤联系方式: *********** 六、采购范围及要求:镇江新区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元。 七、采购方式及其它: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名。 八、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给江苏******,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银行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扬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扬中农商银行城西支行 帐号: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镇江新区文化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号,赵声路与港南路交叉路口东南方向,乘坐新区路公交至“城市公园”站点(行政服务中心南门);乘坐新区、路至“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点。)裙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十、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上午至(截止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十一、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届时请供应商代表(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二、项目联系人:方超联系电话:— 江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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