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滁州市养老服务中心拟建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交易文件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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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关于滁州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交易文件澄清函 【信息日期: 关于滁州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交易文件澄清函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原交易文件中资质要求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作相应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交易文件。 *、澄清:原交易文件中重要说明及信用查询内容现作相应调整,详见最新发布的交易文件。 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敬请谅解! 滁州市儿童福利院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滁州市诚信建设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扫描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