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人事管理工作信息化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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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人事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采购)日期: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创新产业园E*楼*层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柒万玖仟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人事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孟良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人事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年**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