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深化部门业务合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税收征管、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务服务水平,简化业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精简办理材料,更加便民利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xml:namespace prefix="o"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机制是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政务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深化部门业务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合作、敢于担当、顾全大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全面推进登记与交易、税收信息互联互通,集成共用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以已建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房屋租赁和交易监管系统、税费征缴系统为基础,尽快实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给房屋、税务部门,方便房屋、税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减少人工录入;税务部门应将纳税信息实时共享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方便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查验;住建部门应将房屋交易等信息实时传递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减少信息重复提交和录入;各项工作应有序衔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登记流程,梳理从审批到登记到缴税各项业务环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办理时间。本着“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应尽快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机制,后台各部门协作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出证。待部门间完成系统对接后,全面实现信息推送和实时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积极推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优化群众办事环境(一)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应充分利用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加强部门间协作,在推进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积极推行交易、办税、办证“一窗受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通过整合交易、办税、办证流程,实现交易、办税、登记资料由一个窗口接收,信息在各部门之间流转,减少办事所需证明和资料。工作初期,服务事项应包括新建房屋买卖(受让人为自然人)、自然人转让存量房及存量房买卖预告登记、纳税等事项分部门联办。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合同信息签订、录入、涉税审核及征收开票、登记申请(包含购房资格审核纸质材料核验)等。其他房屋、林木林权、草原等不动产权属转让情形,在具备税收征管网络预审等条件后,逐步纳入综合窗口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场所实际,做好综合窗口布设、服务容量及工作流程的部署整合,统一编制各项办事主题和申请材料目录,合理规定办事时限(不得超过原有各环节时限总和并合理压缩)。此外,还应合理整合设置对外咨询答复、业务办理支撑、材料核对、信息录入、收费(税)、文书复印、打印等岗位,对授权办理的业务,做好授权事项审查标准的培训及监督指导工作。(二)互联网受理,部门联办一是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互联网)申请,线下(内网)多部门联合办理。各地应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中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在保留现有申请模式的基础上,建立线上预审和提交申请、线下核验、一次办结的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各类依申请启动的登记业务分期分步纳入网上办理。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重复提供,如身份证证明、婚姻证明等,在系统中使用政务共享数据验证填报信息,核验上传材料,完成登记预审查。相关部门同步或分步在线开展业务网上预审,对网上信息审核最终符合登记要求的,由线上系统或人工方式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推行登记办事移动端预约。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移动端网上预约登记试点,待工作模式成熟、运行平稳后可逐步推开,进一步扩充预约服务内容,全面推行移动端网上预约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入登记预约需求。三是推动房屋审批、税收、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结合动态人脸识别、网络身份验证等新技术应用,在进一步完善信息查询规则的基础上,对可以公开查询的登记信息,在网上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申请查询、后台快速反馈的机制。(三)推广证照寄送和费用网上支付业务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和银监部门,加快研究税收入收缴在线支付功能,实现缴税、登记费网上支付与权属证书寄送同步办理。此外,国土资源部门要同税务部门一起同步研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完税凭证、增值税代开发票等材料的快递服务。四、深化以地控税和以税节地业务合作,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税收管理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联合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通过信息的共享和深化应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和土地管理工作。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通过搭建的政务云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等推进税收法治,实现精准管理。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数据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应共同研究提高数据更新频度,统一信息采集口径和方式,持续优化合作共享业务,国土部门要保持权籍调查成果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并将调查数据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为以地控税打牢基础。税务部门要根据国土部门需要,将土地相关的税收信息共享给国土部门,为以税节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五、加强不动产单元代码等信息共享,完善信息集成应用国土部门要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权籍调查等工作,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工作,及时将不动产单元代码等相关登记信息传递给税务、住建部门共享。对于新设宗地,要在供地前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供地完成后,将不动产单元代码、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信息及时传递给住建、税务部门。住建部门要及时将房屋交易信息推送至国土部门完成首次登记等业务,税务部门要及时运用获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比对核实房地产信息,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税收征管信息紧密关联,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全链条管理。六、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部门合作和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共享,充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注重智能化、人性化服务创新,强化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任务省级国土、地税、住建部门要在****年*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区地税、国土和住建部门要根据省级下发的《实施方案》,于*月底前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共享和管理协同的工作方式、内容、分工及具体要求等,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抓好各项工作落地实施。(三)加强业务协同配合,提升即办服务水平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应通过建立前后台对接机制、电子材料流转机制等,提高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授权力度,简单事项由部门直接授权窗口办理,复杂事项推行电子签章和电子材料流转办理,综合窗口将材料电子化并通过系统流转给部门,部门根据电子材料依法作出“信任审批”,改变纸质材料流转费时费力的状况。(四)明确共享条件,强化信息安全房屋交易、税收、登记等信息量大面广,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百姓切身利益。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制定应急措施、实行痕迹管理、完善数据交互方式及明确可以使用共享信息的人员和权限等方法,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各级国土、住建和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安全贯穿工作全过程,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和相关保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切实强化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息安全落到实处。 ?xml:namespace prefix="st*" /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