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国土告字(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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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江国土告字(****)*号)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国土告字(****)*号 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二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 编号土地位置出让 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挂牌起始价(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NO.****G**长江西路南侧、富豪花园路西侧*****商住 (仅用于安置区建设)*R≤*.*≤**≥****/************NO.****G**龙川北路东侧、双沟新河南侧******A:商住 B:住宅 (仅用于安置区建设)*R≤*.**≤**≥****/**************[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G**地块为安置区建设项目,以净地交付。具体安置方案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确定。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NO.****G**地块为安置区建设项目,以现状交地。该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建筑物价款*****.**万元,此价款不包含在土地出让金里,建筑物需保持现状,不得拆除。具体安置方案由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园管理办公室确定。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意向竞买人须通过扬州市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详情请登录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view/linkIndex。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扬府发[****]**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土地挂牌的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报名时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报名参与竞买的,联合报名各方均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在扬州市区(含江都区)已取得土地的房地产企业如有尚未开发(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商品住宅地块,不得参与市场竞拍; *、缴纳的保证金、出让金须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至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三楼领取(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扬州市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view/linkIndex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NO.****G**地块、NO.****G**地块须由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对竞买人的报名资格进行预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view/linkIndex);具体时间为: NO.****G**地块: 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 日 ** 时;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 ** 月 **日 * 时至****年 * 月 *日 ** 时; 挂牌时间:****年 ** 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 日 ** 时 ** 分; NO.****G**地块: 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 时至****年 * 月 * 日** 时;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 ** 月 ** 日 * 时至****年 * 月 * 日 ** 时; 挂牌时间:****年 ** 月 ** 日 * 时至****年 *月 * 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挂牌设定底价,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二)本次挂牌的地块设有政府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当土地竞拍价格达到政府指导价及以上时,住房销售模式必须为现房销售;当土地竞拍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中止现场竞价,对有意继续竞价的企业采取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并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 (三)竞买人在报名参与地块竞买时,须出具《自有资金承诺书》,说明本企业竞买本地块所缴纳的保证金、出让金为自有资金(非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如审查不合格,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自愿接受取消竞买资格,一年内在扬州市区(含江都区)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的处罚。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A以上资质,在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会计事务所名单中)审查自有资金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中证明的自有资金数额必须不少于该地块最高限价对应的出让价款,会计师事务所对提供的自有资金审查报告负责。 (四)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出让人(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十、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川中路*号土地储备中心三楼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马先生 帐 户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银行 帐 号: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年 ** 月 * 日附件:须知(****)*号(商贸物流园、建设局*宗安置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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