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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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第二批)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信息日期: 临泉县****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第二批)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第二批)监理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 评审委员会名单:叶盈、谢军、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崔淼淼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成,其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地址:,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临泉县光明南路,咨询电话**** ;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