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年度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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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受宿迁市民政局委托,就****年度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分包名称:****年度宿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公益创投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一)
(二)分包编号: 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设置**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可获得资助*万元。本分包为**个服务项目。
(四)主要内容:项目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主要服务群体。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重点内容,以经济困难家庭的、缺乏关爱的、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重点对象,重点开展落实救助帮扶、心理关爱、课业辅导、安全守护、权益维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关爱保护服务。服务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分二个分包:
分包一: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类(**个)
主要包括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心理关爱、课业辅导、安全守护、权益维护等*种类别。
分包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扶矫正类(*个)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在宿迁市民政局及市辖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类、教育类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登记证书;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的相关材料;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的相关材料;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年度年检合格(含新成立未参加过年检的组织),上年度实施市民政局主办的公益服务项目评估合格,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江苏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三)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君临国际A栋*楼右单元***室
(四)联系人:杨晓辰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五)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各供应商只可选投上述其中一个分包。本项目第三方监管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时 **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三)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晓辰 联系电话:***********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新******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君临国际A栋*楼右单元***室
采购人:宿迁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致中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民政局
江苏新******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