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起重部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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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内容--开始?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秦******起重部分设备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秦******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统一组织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本次转让标的的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同时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至北交所(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持交易凭证、价款收据和受让方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实物资产清点核验工作,清点核验工作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采用一次性现款转账付款方式交纳**万元的拆除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自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即移交给受让方,同时标的资产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并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工作,其间产生的拆除清运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必须具备拆运资质或委托有拆运资质的单位完成标的资产的拆运工作;并采用一次性现款转账付款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拆除保证金等各款项。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主体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