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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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 ****年*月*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D*HI************海口市美兰区甸昆教师村靠近世纪大桥,直线距离**多米,车流量比较大,非常吵,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建设时先有教师村,再建桥,但桥上无隔音设施。海口市美兰区噪音 *月**日下午**:**时整,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街道办副主任林明养、办事员夏志伟及捕捞社区工作人员符玉昌、孙月娥和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两位同志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了解及上门入户询问靠近大桥的居民,居民反映世纪大桥甸昆教师村段来往车辆多,存在噪音影响休息,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属实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充分参考大桥设计单位的“世纪大桥不宜安装声屏障”研究结论,作出如下处理和整改措施: *、街道去函交警部门协商对桥上行驶车辆的最高限速由**公里每小时降低至最高限速**公里每小时,以达到减少噪音的作用;在桥上设立禁鸣喇叭的警示标识防止高音扰民。*、安排街居工作人员到甸昆教师村和小区物业做好沟通工作,让小区物业把大桥设计单位的相关结论报告文件粘贴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公告小区居民,让小区居民充分了解大桥的情况,理解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措施。*、街居工作人员针对受影响较明显的靠近大桥一侧的居民楼的住户,采取上门入户加强作思想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向居民详细解释相关情况。根据个别住户对噪音较敏感的情况指导住户自身作好防护措施:在感觉噪音明显的时段可以暂时关闭朝向大桥一面的门窗起到隔绝噪音的作用;在阳台上放些盆养的花草,能有效吸收部分噪音。经过上述整改措施后,甸昆教师村的居民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无*D*HI************楼下刘一锅火锅店的炒菜油烟和噪声对投诉人造成影响。火锅店部分油烟用排气扇直接排放,部分油烟从投诉人房屋墙面旁的管道排放,管道排烟噪声大干扰日常生活。海口市美兰区噪音,大气*月**日下午**:**,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吴清升、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永东、海甸街道副主任韦涛、海甸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该餐饮店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查,餐饮店内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设置经由楼顶进行高空排放,但发现餐厅在厨房一侧窗口处安装排风扇,造成部分油烟向小区排放。同时,店内油烟净化器使用时,因抽风机机器老化导致未完全固定,作业时震动过大,产生噪音。属实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对海口美兰老西牛一锅餐饮店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该餐饮店****年*月**日前将排气扇窗口封闭及更换新的抽风机。此外,关于噪声及油烟的问题,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进行检测,待噪声检测结果及油烟检测结果出具后,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无*D*HI************渡海路恒大外滩小区北门海甸溪,停靠多艘渔船,渔船来往加油船、制冰船等产生的噪声扰民,渔民生活污水直接倾倒在海甸溪中,并且设置移动摊位售卖海鲜,死鱼死虾散发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海口市龙华区大气、海洋、噪音、水****年*月**日**点**分接到群众环境信访,市农业农村局陈芳局长第一时间组织渔政渔监科、市渔业和监察支队相关人员部署工作。**点**分由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会同龙华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街道办负责人到达现场开展情况核实,经过多方核查,确认信访交办件地点涉及渡海路恒大外滩小区北门海甸溪。经过现场走访调查,确认信访交办件地点涉及我辖区内恒大外滩小区周边河道。现场走访核查和询问滨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确实存在有船舶行驶的情况,主要是海警船只、货运船、交通艇、加水加冰补给船只、水上环卫船只等船舶正常的生活作业。现场核查未发现设置移动摊位售卖海鲜行为。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渔船共****艘,其中大中型渔船**艘,小型渔船****艘。经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渔业船舶检验为合格,符合渔船作业生产要求。现处于伏季休渔期间,锚泊该海域渔船为休渔期伏休渔船,并未进行捕捞,不存在渔船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根据《海南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年)》,海甸溪作为南渡江出海口,是南渡江流域的重要航道,其中往来船舶(货运船、交通艇、加油制冰补给船)正常通航时会造成噪音扰民现象,情况属实。属实处理情况:(一)****年*月**日**:**,市农业农村局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会同龙华区各相关部门赴渡海路恒大外滩小区北门海甸溪海边开展情况核实和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人,对该海域进行巡查,对停泊船舶进行宣传教育,要求船舶做好船上卫生,不向海里乱丢垃圾,要积极清洗晾晒网具,确保渔船整洁、减少鱼腥气味。*月**日上午*:**,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再次出动执法人员*名,执法艇*艘,对该海域进行巡查,对停泊区域渔船加强教育。(二)*月**日上午*点由龙华区副区长陆乙源带队,区环卫、街道办、城管、滨港社区等职能部门在威斯汀酒店、恒大外滩小区现场指导清理周边生活垃圾,并在此段增设七个大容量垃圾桶,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渔民私设移动摊位售卖海鲜。(三)*月**日,由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市******于上午**时期间对恒大外滩小区内的噪音排放进行监测,后续将分别于*月**日下午**时、**日早上*时**分、**日中午**时进行多时段噪音排放监测,监测报告将在监测结束*日后出具。(四)海口市目前未有具备停靠大中型渔船停靠的渔业渔港,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和美兰区政府对北港岛、东营、三联三个地方进行选址论证,规划建设渔港,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待新的渔港完成后,海甸溪渔船将转移出去,有效改善该区域渔船停泊问题。(五)市农业农村局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派出车辆或船艇到该港区检查监督,要求渔船主积极维护渔船渔港工作生活秩序,做到船上备有收集垃圾、废油水的设施,禁止往海里丢弃生活垃圾,积极清洗晾晒网具,确保渔船整洁、减少鱼腥气味;要求渔船进出港时低速航行,锚泊渔船装卸渔货物、补给期间尽量控制减少机器噪音。对于海面发现有垃圾第一时间反馈给龙华区海上环卫清理打捞,切实建立长效机制,维护海甸溪卫生环境。无*D*HI************海垦东路金侨新村B栋后侧有一私人垃圾废品回收点,早上*点到*点,中午*点到*点敲打、整理回收废品产生噪声。曾向*****多次投诉,有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但未解决。海口市龙华区噪音 *月**日**时**分,龙华区政府副调研员杨国庆组织海垦街道、海垦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垦社区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当时,该居民正在整理回收的废弃物。现场的废品主要有纸箱,还有少量的锅、衣架、凳子等废弃家用物品堆放在墙边,占地约*平方米。 调查组现场立即取缔该废品收购点,要求其立即清理堆放的废品,并不得再进行回收废品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的行为。该居民表示同意,立即清理了堆放的废品。调查组走访了其子女,其子女表示将积极配合劝导该居民停止回收废品行为。 *月**日,华垦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跟踪回访,原有的废品已清理完毕,未发现继续回收的行为。存在的问题:该居民回收整理废品时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情况属实。属实 问题已解决。 (一)海垦街道已取缔该废品收购点。 (二)华垦社区将定时到现场巡查,若发现该居民再次回收废品,立即上报街道城管中队取缔。无*D*HI************三叶西路双创广场建设在多栋居民楼间,距离居民楼仅**米,平常白天、夜间都有人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广场舞,并经常举办大型表演、活动,居民生活受到严重的噪声困扰,但广场缺乏管理,且建设之初没有征得周边意见。曾经向*****多次投诉,但没有人来解决问题。质疑该广场建设距离居民区太近,安装舞台、印象、灯光等设备用于活动演出不合适。海口市龙华区噪音 *月**日**时,龙华区政府副区长王才华组织海垦街道、双创广场物业等单位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双创广场白天炎热,没有人员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广场舞,同时经向双创广场物业管理人员了解,该广场内举办的大型表演和活动的次数较少,且主要为公益性演出,每次活动都需经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 *月**日**时,街道工委书记吴峰、金山社区主任徐琼燕、双创广场物业管理人员及城管中队再次到双创广场进行巡查,调查核实噪音情况,发现现场确实存在有人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广场舞现象。 存在的问题:双创广场每天晚上*点至**点有高音喇叭、广场舞、广告等噪声,主要是广场舞队伍缺乏自律,音响音量设置过大,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休息。属实 (一)******加强夜间广场活动的常态管理,要求广场舞等活动人群自觉控制活动音响音量,避免出现高音、噪音扰民问题。街道城管中队利用夜班时间夜巡双创广场,******、金山社区共同做好广场活动的音量控制工作。 (二)金山社区居委会******向广场活动人群和周边小区住户进行走访调查,征求对广场活动噪音影响情况的意见和是否需要对《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明公约》进行修订。无*D*HI************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一东路水岸阳光小区和水岸清风小区附近的一家斋菜煲餐厅,餐厅经营中产生大量的噪声,餐厅处理食材的过程散发严重的臭味,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海口市美兰区大气,噪音经查,群众举报的“水岸清风小区”不存在,举报地址不详,*月**日下午**时**分,海甸街道书记郭泽杰、海甸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海甸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以“水岸阳光小区”周边“斋菜煲餐厅”为搜索范围,对周边餐厅进行逐一排查,现场核查发现共有海口美兰过港斋菜煲、海口美兰林树梅林记老字号传统斋菜煲店、海口美兰瓷味堂餐饮店三家餐厅。经查,海口美兰过港斋菜煲、海口美兰林树梅林记老字号传统斋菜煲店、海口美兰瓷味堂餐饮店都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油烟净化系统使用正常,店内未发现有异常气味,现场也无明显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也未觉得有噪音问题。三家商家均未取得环评备案手续。属实*、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合理安排用餐时间,做好店内客人文明用餐工作,避免出现用餐扰民的情况,同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进行环境噪声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月**日,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三家商家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工作日内完善备案手续,并立案处罚,对海口美兰瓷味堂餐饮店、海口美兰过港斋菜煲、海口美兰林树梅林记老字号传统斋菜煲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分别处罚人民币:*****元,并于*月**日对其两家商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两家商家*工作日内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无*D*HI************群众对****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媒体上公布的“海口市如意岛项目及由海南******建设的文昌南海妈祖世界和平岛填海项目占地及填海会破坏海洋环境的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质疑该两个填海项目批准通过的合法性,以及填海占地会破坏海洋环境。海口市海洋*月**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孙永光总工组织召开该办件的工作部署会议;*月**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副局长张传君带队前往海口市东海岸如意岛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乘船绕岛一周,随后登岛现场勘查。经勘查,岛上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项目现场遗留的施工设施腐蚀老化情况较严重。*月**日**:**,市资规局海域海岛科调阅查证相关档案、整理有关材料、填报交办单和拟写情况报告。经核查,群众对该项目的举报,部分属实。经查,该项目的建设经过严格的用海论证和环境影响评审,用海审批手续和填海施工建设手续完整;项目建设用海规划的布局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规划,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会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为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生态环境和海洋渔业资源的影响)。属实(一)加强对项目环境影响每年度的跟踪监测工作(整改期限:****年底)(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如意岛人工岛项目后续建设项目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整改期限,****年底)(三)加快推进如意岛项目各项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影响。(整改期限:****年底);无*D*HI************海口市琼山区椰博路世纪佳城南院施工工地超时施工,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凌晨四五点开始施工,敲打钢板和模板,产生施工工地噪声,对距离这个工地一两百米周围几个小区(比如裴翠水城小区、江畔公寓二期)的居民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海口市琼山区噪声核查情况如下:经现场询问工地负责人是否存在“凌晨*、*点开始施工,敲打钢板和模板,产生施工工地噪音”情况,现场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存在凌晨*、*点开始施工及敲打钢板和模板情况,现场只有模板,没有钢板,工地使用的模板是交替使用,并没有将模板直接丢落地面”。从****年*月份至今有两个关于世纪佳城南院工地超时施工、噪音扰民的投诉办件:一是****年*月*日**:**市民来电反应“琼山区世纪佳城南院工地每天凌晨都超时施工的问题”,应急中队****年*月*日**:**到达工地,未发现施工。二是****年*月**日**:**市民来电反映“滨江世纪佳城南院工地超时施工”,滨江中队于当天**:**到达现场,未发现超时施工。****年*月**日凌晨*:**分,应急中队再次巡查该工地,未发现施工;该世纪佳城南院工地在特殊时间段(**:**-**:**、**:**-**:**)未发现施工现象。****年*月**日**:**滨江街道办蔡於锴主任与滨江城管中队队员分别走访了椰博路世纪佳城南院工地周边的江畔公寓、翡翠水城及南江花苑慧隆平价超市的居民,均反映**:**之后均未发现该工地施工产生噪音。因此信访件中群众反映的“从五月份开始凌晨*、*点施工,施工产生的噪音对一两百米周围的小区(裴翠水城、江畔公寓二期)的居民产生严重影响情况”情况不属实。不属实(一)要求世纪佳城南院要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要求,不能超时施工。(二)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世纪佳城南院的巡查力度,若在特殊时间段发现施工噪音扰民,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整改。无*D*HI************对“海口市秀英区海南合群******和海南******有异味,噪声”的投诉处理情况不满意,相关人员拿去年的监测报告反馈,报告中结果为无异味无******在生产过程进行喷漆作业产生异味,烤房运转时鼓风机声音很大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海口市秀英区大气,噪音*.******的烤漆房废气原先经过滤棉过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年*月*日******在烤漆作业过程中存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秀环罚字〔****〕***号):责令******已于****年*月购进新型的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喷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由安装在喷烤漆房的风机收集系统收集后,郑州日产*S店一个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另一个烤漆房和长安汽车烤漆房产生的废气均是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喷烤漆废气通过排******会对职员工进行烤漆房操作流程的岗前培训及常规性维护保养,附有详细的维护记录表和烤房使用流程。汽车在喷漆、烤漆期间会产生漆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投诉情况属实。*.关于市民反映“相关人员拿去年的检测报告反馈,报告中结果为无异味无噪声无污染”的情况,经核实,区政府相关人员未跟投诉人接触过,也未曾提供过****年的检测报告,该说法情况不属实。属实*.****年*月**日及*月**日,当即委******对该单位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及噪声检测,截止*月********已出具噪声、气味的检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为排放达标。*.现场向******负责人强调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维护,做到达标排放。*.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更换净化设施活性炭,并做好维护及清理台账记录。*.加强对烤漆房操作工的培训,喷漆作业时务必关闭车间门窗,避免烤漆废气逸散出去。*.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及检测,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企业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我区将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的巡查管控,确保企业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使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依法处理。无**D*HI************海口龙华区海榆中线旁的昌旺村昌旺水库大坝旁边有*个**来亩的鱼塘,养鱼养鸭产生污水,污染到附近的农田。海口市龙华区水 *月**日,第*批次交办的受理编号为D*HI************的信访举报件已反映过这个问题。当日**时**分,龙华区委常委李明组织遵谭镇政府、国土所、区农村农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桥亭水库管理站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两个池塘为天然形成,该处为集体土地,权属人为遵谭镇人民。林贻伟、王安伟二人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在该处养殖家鸭**只,未养殖鱼类。现场因鸭粪、饲料等因素影响,养殖点有轻微异味。两个池塘未对外排水,不存在污染周边农田的问题。 *月**日**时,养殖户林贻伟、王安伟二人已将养殖的家鸭及现场的养殖设施全部清理。*月**日**时,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走访,未发现恢复养殖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两养殖户已将池塘清理,现场未发现复养情况,投诉不属实。不属实 问题已解决。 养殖户林贻伟、王安伟二人已将养殖的家鸭和现场的养殖设施全部清理。无**D*HI************海口龙昆南*号龙泉小区西侧和北侧有条城市排洪沟未进行覆盖,产生臭味,居民没法开窗。海口双创的时候有部门来进行过卫生打扫,但是现在无人管理。希望能把排洪沟盖住,避免产生臭味。海口市龙华区大气,水 *月**日下午**时**分,龙华区张华调研员组织区水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核实。 存在的问题:(一)西崩潭为市政排洪沟,主要是收集农垦片区的雨水,为了保障行洪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对沟体进行覆盖。 (二)西崩潭龙泉小区处有臭味的原因是该处有少量垃圾堆积。 (三)西崩潭为市政排洪沟,日常水量较小,居民乱丢垃圾造成排洪沟内垃圾堆积,产生异味。属实 问题已解决。 (一)*月**日,区环卫局已组织人员对沟底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产生异味。 (二)大同街道已组织人员对周边居民上门进行宣传,禁止乱丢垃圾进河沟。无**D*HI************秀英区东山镇农场新街***-*号顺达福洗涤场,污水散发臭味且直排南渡江、作业时排放浓烟,目前正常经营。海口市秀英区大气,水此办件为*月**日第七批次编号为D*HI************转办件的重复件。*月**日**:**,秀英区政府快速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洪延华局长带队、东山镇政府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月**日**:**,秀英区政府再次响应,由区生态环境局黄达贵副局长带队、东山镇政府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实地检查及走访,查明以下情况:海******是手续完善的正规企业。**年代厂房已建成,当时周边还未建有居民楼,随着社会发展,厂区周边已被居民楼所包围。该企业主要安装的设备有洗衣机**台、烘干机*台、烫平机*台和一台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使用的是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存在有烧木材、冒黑烟和产生刺鼻气味现象。该厂洗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一级处理混凝、气浮装置处理和二级好氧处理后排放至农灌渠,未发现有直排南渡江情况,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走访周边情况: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前段时间会时不时会有排放浓烟现象的问题,现阶段情况已有所改善,对于反映的排放浓烟问题属实,但****年*月********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废气检测均达标。该厂近两年的例行检测情况:****年*月**日废气检测达标,报告编号:HLJC(检)***********;****年*月**日废水检测达标,报告编号:AIL*********;****年*月**日废水、废气检测达标,报告编号:HLJC***********;****年*月**日废水检测达标,报告编号:(中特)环境检测(****)第*****号;****年*月**日检测达标,报告编号:HKHBJS/****/***号。属实(一)海******已提交整改报告和承诺书,保证严格规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各项排放标准。 (二)****年*月********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废气检测均达标,报告编号:HNLC/****/WT/**/**号。(三)要求企业加强员工的规范操作,按标准量添加混凝剂,确保排放的水符合原市环保局批复的污水处理站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和加强检测,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无**X*HI************丘海大道金盛达斜对面进入苍西村的路口,进去约***米在瑞泽混凝土搅拌站的斜对面,有两个堆满烂塑料和废品的院子,每晚有大货车将塑料管拉进院子,夜间偷偷生产,飘出塑料异味,生产排出的废水直接流入地下,严重污染附近水体,影响居民用水,且该加工厂为无执照的非法黑作坊。海口市龙华区大气,水 *月**日**时,龙华区副调研员聂增咏组织城西镇、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到废品站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该点位堆放废塑料、旧家电及旧轮胎等,并有货车将在外回收的货物运往该点位存放,现场有轻微的塑料味。现场未发现将货物进行再次生产的设备,也未发现生产、生活废水排出。 *月**日**时**分,苍西村委会干部到废品站现场巡查,未发现有生产的情况,也没有闻到刺鼻气味。 存在的问题:(一)两处厂房属于违建。 (二)被举报点位堆放废塑料、旧家电和旧轮胎,存在轻微塑料异味。属实 (一)*月 **日,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城西镇对两处厂房进行拆除。 (二)城西镇综合执法中队对*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于十天内自行将现有废品销售清空,若到期无法清空,将依法强制清理。 (三)在整改期内,城西镇将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无**X*HI************海口美兰区碧海大道华彩海口湾项目每天夜间通宵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该项目建在内海游艇码头边,怀疑没有环评审批,且国家要求海岸带***米范围内为生态保护红线区,两栋建筑约***米高,是置环保于不顾变相开发房地产。海口市美兰区噪音,海洋*月**日下午**时,海口市美兰区综合执法大队副局长许文军、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训栋,人民中队中队长朱威豪、人民街道办主任林明养等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调查(一)经查,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目前建设情况为桩基施工,尚未开始主体建设。自*月**日起,经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近期批复****年*月**日**时-****年*月**日**时的超时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到期后,美兰区综合执法人民中队执法队员夜间不定期巡查均未发现超时施工现象。(二)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备案号******************)。建造前已委托中交第二航******进行海洋环评并通过审批,且取得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记编号**************)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关于海口丹娜游艇都会游艇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市海渔函[****]**号)、 海口海事局《关于同意海口丹娜游艇都会游艇码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海口海事评估字[****]*)、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口丹娜国际游艇都会游艇码头工程航道影响论证报告》(琼交审工程[****]**)等部门的文件批复手续。(注:海口丹娜游艇都会游艇码头工程系华彩.海口湾项目的子项目海域工程部分)(三)该项目已取得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不含填海部分)》(登记编号**************)《海域使用权证书(含填海部分)》(登记编号**************)填海部分已取得国家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琼(****)海口市不动产权第*******号];经登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页(http://***.******.***.cn/)“海南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发布系统”查询,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属实经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连续几天不间断夜间巡查,华彩.海口湾广场项目工地自取得超时施工手续并合法施工至*月**日后已不存在夜间超时施工行为。该项目所建造***米建筑物已通过环评及多部门审批。建设地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问题已解决。无**X*HI*************、海口美兰区大英山二街与大英山西四路十字路口边海航豪庭小区地砖人行道施工无围挡,刮风时扬尘满天飞,也未做降尘处理。*、海口龙华区海濂路一横街路口处有五个垃圾桶没有按时消毒,恶臭无比,滋生细菌。海口市美兰区大气*.被举报对象为位于大英山西四路十字路口边的海航豪庭A**地块商业街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工商执照统一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吴春军;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A**地块商业街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海濂路一横街路口处五个******管理。属实*.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责令施工单位中******采用密目网覆盖建筑材料,清理建筑砖渣时必须先洒水降尘后清理建筑材料及垃圾,定时对人行道及周边进行洒水,及时做好降尘措施,并按工程进度分段进行作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修复工程。*.海口市******调动小型养护车对*个垃圾桶和问题区域进行清洗,密闭垃圾桶,加强垃圾桶阀门,并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垃圾桶干净整洁。*.海口市******根据该区域生活垃圾投放情况,增加垃圾清运频次。辖区管理人员加强巡查,遇到污水外流情况,立即进行清洗作业。*.龙华区海垦街道办事处做好周围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呼吁附近居民文明倾倒垃圾。无**X*HI************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佳元七彩澜湾小区距离美安科技新城一条马路之隔,长期被周边饲料厂、建筑******产生的臭气、灰尘和噪音影响。每晚*-*点、**-**点、深夜*-*点、早上*-*点偷排废气。曾多次拨打*****反映,无人解决。小区对面的天涯水泥混凝土搅拌厂作业产生大量泥灰和噪音。海口市秀英区大气(一)关于西秀镇佳元七彩澜湾小区周边饲料厂、建筑******产生的臭气、灰尘和噪音影响扰民问题。****年*月**日**:**,秀英区环境监察局、西秀镇政府组成的处置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现场检查,目前,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园区内无饲料厂和建筑垃圾回收厂,与佳元七彩澜湾小区相距约***米西北方向有两家饲料厂(******和******),两家饲料厂在粉碎、配料、上料及原材料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异味,通过脉冲和布袋除尘器、车间密闭、喷雾系统等措施处理,降低粉尘、异向外逸散,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与佳元七彩澜湾小区相距约****米东北方向有家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目前已完成路基材料(建筑废弃物破碎)生产线,其他生产线尚未完工。该路基材料生产线在厂房式生产车间进行,生产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配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且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经夜间巡查,上述两家饲料厂夜间均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夜间未生产。近期未收到过上诉三家企业*****热线的投诉,投诉情况部分属实。经走访与佳元七彩澜湾小区物业了解,小区业主主要反映夜间吹南风时有异味扰民,主要来自美安科技城内的******,该公司位于佳元七彩澜湾小区南侧相距约****米。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主体工艺采用静态推+翻堆式高温好氧发酵工艺(全自动**小时高温发酵),脱水污泥混合物料在不充分不均衡情况下,易形成厌氧状态,产生臭气,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委******(MA编号:********A***)对大气进行监测,******除异味系统技术改造一期工程已于今年*月初完成,主要改造事项有:发酵车间厂房布设收集管道,对屋顶的分散换气风机进行改造,在发酵车间厂房内增设离子送风装置,对*号生物除臭滤池进行气道及集中排放口改造,于*月**日委******(MA编号:********A***)对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检测报告编号:KHBJS/****/***号)。我区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关于******的*****热线办件,已于今年*月**日及*月**日对该司进行过两轮约谈整改,并多次对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尚未发现有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偷排现象。该司于****年*月**日做出承诺,计划针对除异味系统投入近****万元分二期进行技改,预计*月中旬完成。*月**日,我区生态环境部************的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该投诉的向*****反映,无人解决的问题不属实。(二)经现场对照土******人员进一步核实,确定海南华盛(天涯)水泥公司在海口市秀英区与澄迈县交界处的水泥厂项目属于海南省澄迈县辖区管理范围。属实处理情况:(一)现场强调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维护,做到达标排放。生产作业时关闭车间门窗,避免废气、噪声扰民。(二)************、******、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进行异味、粉尘和噪音检测。(三)******加快实施二期除异味系统技改项目进度,同时在二期技改项目完成及投入使用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降低产能,减少废气排放量;二是要加强入场车辆管理,控制物料进出厂房时恶臭气体的逸散。 整理情况:问题待解决。(一)************、******、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进行异味、粉尘和噪音检测。待*天后(即*月**日)检测报告出来,如若达标,将加强巡查与加大监测频次,做好舆情和投诉处理工作,一旦检测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予以严处。(二)******二期除异味系统技术改项目已于今年*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计划*月底完成招投标工作,*月初开始施工,最晚*月中旬完成。届时将解决臭气问题。无**X*HI************滨江路与博雅路交界处污水处理厂,未经公示,未批先建,臭气熏天,离居民区不足百米,严重影响南渡江、双拥公园的环境。海口市琼山区其他污染、大气该办件属于重复投诉件。*月**日下午,由琼山区政府副区长冯柳带队,区水务局梁树局长及陈勇主任到达现场核实群众信访案件。核查情况如下:(一)关于项目选址,未批先建,未经公示的问题。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于****年*月**日取得海口市规划局《关于响水河、红城湖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海规函〔****〕***号),原则同意河口溪等*个水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规划蓝线、规划绿地范围内的选址。该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设计图纸于****年**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不是一个单独的项目,是属于《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的河口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之一,《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年*月*日到*月*日期间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年*月**日取得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环审〔****〕***号),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经实地测量,一体化提升泵站与江畔人家小区居民楼边界距离为***米。该项目属于临时设施,待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建好以后,将该片区的污水收集到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就会拆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根据****年*月*日对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达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新改扩建限值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三)严重影响南渡江、双拥公园的环境。一体化提升泵站未建设前,凤翔东路片区生活污水均通过管道,接入各主路污水管网中,但因该地区地势较低,生活污水无法输送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溢流汇于滨江路方涵处,直排南渡江。该泵站建设后,将该方涵污水收集处理后,排入河口溪中。在河口溪治理以来,通过实施生态补水、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措施,大大改观包括双拥公园在内的上中下游的生态面貌及水质标准,在****年底起至今水质抽样检测均为Ⅴ类水,经海口市民意调查中心对河口溪治理进行公众评议调查,****年四季度、****年一季度、二季度河口溪水体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别为**.**%、**.**%、**.**%,水体治理初见成效,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一)为保障水质稳定,琼山区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一是区水务局将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加强对治水企业海口北******的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水体治理运营管理责任和义务,按流程、按规范、按要求做好水体治理运营管护工作;二是依照《海口市水体治理考核办法》,严格对治水企业的考核,一旦发现问题,将按程序严管重罚;三是督促海口北******增加运行管护人员,满足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的正常运行需求;四是区水务局每天安排专人督促海口北******加快项目整改,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二)配合市水务局,加快建设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三)琼山区已于****年*月**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臭气进行检测,进一步核实情况,且已完成场区周围进行绿化种植,设备区采取加盖顶棚及四周封闭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气味污染。无**X*HI************滨江路与博雅路交界处污水处理厂,未经公示,未批先建,臭气熏天,离居民区不足百米,严重影响南渡江、双拥公园的环境。海口市琼山区大气、其他污染该办件属于重复投诉件。*月**日下午,由琼山区政府副区长冯柳带队,区水务局梁树局长及陈勇主任到达现场核实群众信访案件。核查情况如下:(一)关于项目选址,未批先建,未经公示的问题。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于****年*月**日取得海口市规划局《关于响水河、红城湖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海规函〔****〕***号),原则同意河口溪等*个水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规划蓝线、规划绿地范围内的选址。该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设计图纸于****年**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不是一个单独的项目,是属于《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的河口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之一,《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年*月*日到*月*日期间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年*月**日取得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海口市响水河、红城湖、河口溪、道客沟等*个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环审〔****〕***号),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经实地测量,一体化提升泵站与江畔人家小区居民楼边界距离为***米。该项目属于临时设施,待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建好以后,将该片区的污水收集到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就会拆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根据****年*月*日对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无组织废气达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新改扩建限值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三)严重影响南渡江、双拥公园的环境。一体化提升泵站未建设前,凤翔东路片区生活污水均通过管道,接入各主路污水管网中,但因该地区地势较低,生活污水无法输送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溢流汇于滨江路方涵处,直排南渡江。该泵站建设后,将该方涵污水收集处理后,排入河口溪中。在河口溪治理以来,通过实施生态补水、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措施,大大改观包括双拥公园在内的上中下游的生态面貌及水质标准,在****年底起至今水质抽样检测均为Ⅴ类水,经海口市民意调查中心对河口溪治理进行公众评议调查,****年四季度、****年一季度、二季度河口溪水体治理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别为**.**%、**.**%、**.**%,水体治理初见成效,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一)为保障水质稳定,琼山区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一是区水务局将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加强对治水企业海口北******的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水体治理运营管理责任和义务,按流程、按规范、按要求做好水体治理运营管护工作;二是依照《海口市水体治理考核办法》,严格对治水企业的考核,一旦发现问题,将按程序严管重罚;三是督促海口北******增加运行管护人员,满足河口溪滨江路一体化提升泵站的正常运行需求;四是区水务局每天安排专人督促海口北******加快项目整改,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二)配合市水务局,加快建设滨江西地下式水质净化中心。(三)琼山区已于****年*月**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臭气进行检测,进一步核实情况,且已完成场区周围进行绿化种植,设备区采取加盖顶棚及四周封闭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气味污染。无**X*HI************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福祥村口搅拌站,福祥村口搅拌站建立近*年,自建立以来,全天不间断施工,机器轰鸣、尘土飞扬、导致全村人不敢开门开窗。搅拌站无隔音防尘措施,水泥灰铺天盖地,整个村里都是。*月**日至**日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了解情况,但搅拌站采取停产的方式,规避监管,躲过检查。**日晚,生产期间,城管人员及时赶来,要求停机,遭到搅拌站人员拒绝后,反而要求村民理解,任由搅拌站生产。搅拌站负责人称,搅拌站属于中交一公局的下属单位,有权在任何地方建站。海口市美兰区水,大气,噪音*月**日**时,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演丰镇人民政府、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督办。核查结果如下:(*)该搅拌站物料堆场配有顶棚及喷淋降尘设施,运转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盖;(*)现场有**个生产罐体,其中:*个罐体有集尘设施,其余*个罐体底下用*个雾炮机进行降尘处理;(*)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场内道路全部硬化;(*)生产场地全部用围墙围挡;(*)未发现有渣土车,只有搅拌用车;(*)场地内配有洒水车洒水清扫。因为核查时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有扬尘、噪音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该搅拌站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但是污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检测评估,投诉情况属实。*月**日**时,演丰镇人民政府、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督办。核查结果如下:*.关于搅拌站不执行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达的责令其停工的决定,反复开工作业问题,*月**日凌晨,接到群众反映搅拌站正在施工,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确实存在开工作业的情况。*.关于城管人员及时赶来要求停机,遭到搅拌站人员拒绝后,反而要求村民理解,任由搅拌站生产问题,自*月**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以来,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针对该搅拌站依法分别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改。另外,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曾在*月**日先后接到村民电话和*****热线反馈,称演丰镇塔市村委会福东村村民针对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全体执法队员对该搅拌站投诉问题尽职尽责,积极制止搅拌站开工,为群众排忧解难表示感谢。综上所述,举报人该项举报内容不属实。属实鉴于该搅拌站现专供海南省重点项目文明东越江通道建设专用,为确保项目按时完工,美兰区政府要求该搅拌站要待相关审批手续补办齐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对该投诉问题,美兰区政府将采取以下处理和整改措施:*、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工作人员已对该搅拌站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该搅拌站负责人在生产作业时要启用污染防治设施,避免产生扬尘问题,在**:**至**:**及夜间**:**至次日*:**停止生产作业,避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月**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聘******已到现场要求开所有生产设备运转以监测生产噪音,监测结果为达标。由于搅拌站处于停工状态,无法进行扬尘监测,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搅拌站安排打料计划,以便进行扬尘检测。*、海口市美兰区住建部门将指导该搅拌站对作业时可能产生的扬尘问题进行整改,对堆场物料进行全覆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同时在外部道路安装喷淋设备,以降低道路扬尘。*、针对搅拌站*月**日凌晨开工作业的情况,*月**日下午**时**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条之规定,对该搅拌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作业。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将对该搅拌站的生产作业情况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产生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健康的污染问题。无**X*HI*************、位于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在日发大道至钓鱼台沿途,有农贸化工仓库、废旧物质回收拆解厂、沥青、重油搅拌加工厂、畜禽养殖等等,经过时各种怪味,尤其是晚上,油水、污水随意乱排,偷偷往石逢排放,此地距离水库不足一公里,下雨天污染物估计会流至水库;*、海榆中线东边的金鹿工业园区,下雨天污水也可能流到水库;*、位于文明村村后南面,有家企业,经常晚上散发很浓的油气味,每天大大小小的车辆进出。海口市秀英区水,大气(一)“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在日发大道至钓鱼台沿途”原有**家企业,其中,保护区内有金桥有******等**个违规小散乱污企业点位,**家企业已于****年底至****年初按照整改要求全部搬离或拆除,现保护区范围内暂未发现污染企业。保护区范围外有*个违规小散乱污企业点位。分别为*家沥青储存仓储用地和*家养鹅场,*家沥青公司油罐已停产。现场不存在油水、污水随意乱排,偷偷往石逢排放的现象,******现场发现部分沥青废料未经严格处理,随地堆放在厂区地面,可以闻到沥青物料散发的刺激性气味,且该点位距离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公里,存在安全隐患。*家养鹅场位于石山镇白莲干渠旁,属于禁养区,该养鹅户*月份开始饲养,现存栏****多只,举报情况属实。(二)入驻金鹿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家企业,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金鹿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租地自建厂房**家企业中*家公司污水也排入金鹿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家污水去向如下:*家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家公司,生产废水建三级沉淀池收集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建化粪池收集处理。金鹿工业园地势整体呈西高东低,以园区内一横路为界,东侧有*家企业,雨水沿地势及雨水管网全部流入园区东侧的雨水塘,达到一定高度后水通过溢流口排到园区东侧外面管网;西侧有*家企业,除*家废水流入排入金鹿污水处理站处理外,其余*家企业生活污水没有接入金鹿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外运处理。存在下雨天时生活污水外溢,随雨水流入永庄水库的隐患,举报情况属实。(三)文明村南侧企业有*家,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总承包二分部(中******)项目已经于****年*月停工至今;文峰石场因涉黑于****年*月被相关部门查封至今。经过现场大面积核实调查,并未发现举报情况。属实*.对*家沥青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编号*******)和《协助调查通知书》(编号*******、编号*******),并要求*家沥青公司立即行动,空罐于*月**日前拆除搬离原场地;剩余**个沥青罐剩余***余吨沥青罐,罐体搬迁及拆卸存在安全隐患,业主方承诺于*月**日前将沥青搬运完毕,并对搬迁工作制定方案,倒排搬迁工期;*.对养鹅场责令整改,要求其本周内完成全部搬迁,**日已开始搬迁工作;*.市市政管理局已于****年*月**日组织召开金鹿工业园排污方案论证会,会议议定将开展金鹿工业园区与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之间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将园区及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水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处理,长远解决园区及其周边企业污水排放问题。无**D*HI************海口海甸岛碧海大道吉安花园对面博智诚驾校从****年开始用建筑垃圾填南渡江入海口,填出一条路到江心岛,又非法将岛上的树林进行砍伐开挖,从****年到现在一边违法填海一边补办手续,环保批文造假、水务批文造假,将生态红线内林用地非法改为驾校用地。海口市美兰区海洋,生态土壤****年*月**日**时,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与福安上村村民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了解,核查情况如下:*.博智城驾校从****年开始用建筑垃圾填南渡江入海口,填出一条路到江心岛的问题。经核查,该地块原先面积(约*****㎡)比现在的面积(约*****.*㎡)要大,因长期受横沟河河水冲刷侵蚀,土块不断坍塌,造成面积缩小。该地块原先的地势比现在要低一些,后来,福安上村村民运输沙土将该地块平整,一条路通往江心岛属于原先福安上村村民往江心岛耕作农业所填埋;博智城驾校只是将原先土路硬化,不存在驾校使用建筑垃圾填埋一条路到江心岛的现象,该投诉问题不属实。*.非法将岛上的树林进行砍伐开挖的问题。经实地核查,该地块历来是福安上村农用地,主要种植油麻、番薯、蔬菜等农作物,零星有木麻黄等少量树木;目前,岛上仍有少量树木,故博智城驾校非法砍伐岛上的树林这一问题不属实。*.从****年到现在一边违法填海一边补办手续,环保批文造假、水务批文造假的问题。经查,该投诉问题所指的批文是指****年海口市水务局出具《关于建设驾驶员培训场地意见的复函》(海水务函〔****〕***号)和****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复函市水务局《关于横沟河河道内小岛项目涉及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环保意见的函》,博智城驾校当场提供这两个文件。经与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以上这两份文件属实,不存在环保批文、水务批文造假问题。另外,博智城驾校所在横沟河江心岛属于自然形成,并非填海项目,所以从****年到现在一边违法填海、一边补办手续这一问题不属实。*.将生态红线内林用地非法改为驾校用地。根据****年*月**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复函市水务局《关于横沟河河道内小岛项目涉及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环保意见的函》,确认博智城驾校项目申报时的用地范围与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不重叠。但是,**** 年 *月市水务局组织人员现场测量时,发现博智城驾校实际用地红线与原申报的用地范围有部分出入,且与海口市生态保护红线部分重叠,涉嫌违反《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至今博智城驾校未提供占用生态红线部分建设用地的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博智城驾校应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有审批权的水务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建设,该驾校明显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所反映的占用生态红线部分重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一是****年*月**日,海口市水务局对博智城驾校下达《关于督促海甸岛碧海大道博智城驾校限期整改的通知》(海水务[****]***号),责令该驾校十日内自行清理该地块内占用生态红线内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逾期未整改到位,海口市水政执法支队将移交给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二是待该案件正式移交后,美兰区综合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该案件违法行为,依法拆除生态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三是我区各相关单位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发生反弹。无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