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77号润丰新座047号车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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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润丰新座***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 **:**:** 拍卖公告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号润丰新座***号车位【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编号:川(****)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号】,拍卖保底价格****元(大写:陆仟肆佰元)。(特别提示:*、该不动产的拍卖保留价系当事人议价(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确定)所得,未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车位的相关状况、价值进行评估,竞买人需现场查看后决定是否交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买;*、车位办理了大产权,未办理分户产权,分户产权所需费用及手续办理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过户所需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在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车位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一切瑕疵由竞买人承担。)二、报名方式:三、保证金:四、拍卖方式:五、该标的为不动产,具体情况有意者可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六、标的,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七、以后标的物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其可能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拍卖 须知*、拍卖活动,遵循 公开、公 的原则进行。*、 仁和区人民法院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只对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并实地查看。*、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自己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情况,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条件,并对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均无异议,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攀枝花仁和支行,银行账号:),并在**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南街正通巷**号)联系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应在拍卖结束前在淘宝网上向标的物应价;如有其他更高应价时,前者应。本次拍卖活,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人参加拍卖,不得阻碍本院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垄断或与其他应买申请人之间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拍卖资格。*、竞买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竞买活动,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如果竞买成功未按约定支付竞买价款,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竞买,并赔偿重新拍卖,拒不赔偿的,强制执行。